各县(市、区)关工委、市直各有关学校:
为了培养优秀人才,奖励品学兼优的青少年学生,鼓励青少年学生刻苦学习、努力钻研、热爱科学、立志成才,在各方面取得出类拔萃的丰硕成果,形成全社会青少年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。由浙江金龙房产集团出资设立“王岳成奖学金”。现将首次(2007年度)王岳成奖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在科学研究、发明创造、文学艺术、体育竞赛及学科竞赛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、在丽水市范围内就读的在校初中以上品学兼优的青少年学生。其事迹、成果原则上限于2007年度。
二、申报条件
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纪守法,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,富于创新精神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:
1、刻苦学习,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考试成绩优异(已奖)。
2、在全国大学中学学科竞赛、科技竞赛中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。
3、在科学研究、发明创造中成绩突出,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,或创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。
4、获得市级以上且家庭贫困的三好学生。
5、文体艺术类获省级以上奖励的。
三、奖项、名额及金额
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每年100名,分设:
特等奖学金10名,每年高考全市文理科状元每人10000元,全市文科前2--4名、理科前2--6名,每人6000元(已奖);
一等奖学金15名,奖学金金额每人3000元;
二等奖学金25名,奖学金金额每人2000元;
三等奖学金50名,奖学金金额每人1000元。
四、申报办法
采用自我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。
自我申报:凡符合评选条件者,均可向学校及各县(市、区)关工委提出申请。
组织推荐:由各县(市、区)关工委及市直各大中学校,按自下而上原则协商推荐。
五、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
申请人需填写《王岳成奖学金申请表》,贴一寸标准照片,附获奖证书和成果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。填表要求内容真实,文字精炼,打印清楚。申请表需经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核实后盖章,或由各县(市、区)关工委初审同意后盖章,于2008年5月30日前,报丽水市关工委办公室。
六、表彰奖励
由王岳成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组成评定小组,专门负责具体评审工作。对王岳成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章、奖学金,公布获奖者名单。
地址:丽水市花园路1号,市行政中心大楼裙楼239。
电话:2091952 2091953 传真:2091954
附件:1、《王岳成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》
2、《王岳成奖学金申请表》
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二○○八年二月十九日